“我吸了‘电子烟’,我来自首!”
2025-10-23 10:26:54          来源:赣县公安 | 编辑:彭月娥 |          浏览量:250

“警察同志,

我吸了‘电子烟’,

我来自首!”

10月11日

吸毒人员何某

主动前往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

赣县分局江口派出所投案自首

称其吸食了

含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

民警当即对何某进行检测

结果显示

其尿液呈依托咪酯阳性

经询问

何某交代了涉毒经过

此前

他与女友发生激烈争吵

因心情烦闷

在好奇心驱使下

购买了所谓“上头电子烟”

吸食后

何某迅速对该“上头电子烟”

产生依赖

在警方的禁毒宣传和教育下

何某逐渐意识到

吸食“上头电子烟”的违法性

以及对身体的危害

为摆脱毒品的控制

何某最终选择主动自首

带你认识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到底是什么?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为什么依托咪酯会被纳入列管?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对海洛因、冰毒、K粉等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一些毒贩和“瘾君子”为追求暴利、寻求刺激,转而找到一些兴奋剂、镇静剂、麻醉剂等新型活性物质来代替原来的毒品,依托咪酯即是其中之一,不法分子将其添加到电子烟当中制成“上头电子烟”,致人上瘾,危害健康。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吸食依托咪酯即吸毒。



吸食依托咪酯有什么危害?

成瘾人群低龄化:“上头电子烟”的伪装性、迷惑性都很强,青少年是易受侵害群体,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的平均年龄更低。
个人危害依托咪酯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非常大,吸食者极易形成依赖。吸食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视力模糊、口齿不清、手抖、乏力、易怒、记忆空白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甚至会造成死亡。
社会危害依托咪酯成瘾患者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经济、生活状态,甚至危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另外,吸食依托咪酯后驾车很容易出现事故,危及社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的,将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或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贩的手段层出不穷

日常生活中

要时刻提高警惕

切莫被依托咪酯电子烟迷惑

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依托咪酯

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编:彭月娥

来源:赣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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